每個人都想成為一個有創意的人,但是創意真的能夠學習嗎?原本比較沒創意的大腦,能透過某種開發管道,慢慢變得有創意嗎?
學任何事都需要動手
無論是到學校上課或為企業進行教育訓練,我們所設計的課程不但要動口,還要經常動手。每次上課的學員都像是在打仗,為了爭取獲勝榮耀,幾乎要絞盡腦汁用上所有能力才有可能過關。曾有一位同學開心的問我,「這些創意課實在太好玩了!這些課程是怎麼被設計出來的?是不是有什麼原理在背後?」
原理其實很簡單,我相信要學一件事,絕對不能只靠腦而不動手。亞里斯多德曾說過:「我們先學才會做,而我們從做中學習。」這句話也可以理解成「做事」的行為,才是真正的學習。對我來說,學習過程中發生了什麼,學員到底學會了什麼才更為重要。我重視問題解答過程,強調解決的方法而非最後結果。這種以過程為學習的模式,我稱之為「提升式體驗學習(UPEL,UP Experiential Learning)」。簡單的說,UPEL的概念就是設計讓學員從經驗中學習,或是說從「做中學」。
體驗學習理論雖然很早就被美國哲學家和教育家約翰.杜威(John Dewey)、德國心理學家庫爾特.勒溫(Kurt Zadek Lewin)和法籍瑞士兒童心理學家尚.皮亞傑(Jean Piaget)等人提出。但是真正歸納、總結、並提出一套完整的架構則是美國教育理論家大衛.庫伯(David A. Kolb),也就是目前大家所熟悉的體驗學習理論(experiential learning)。這套理論已經很完備,應用在教學設計上非常有助於提升學習效果,但是關鍵在於許多高階課程的「劇本」太難寫。從二○○五年起,我的研究團隊開始將這項理論落實在研究所、在職專班、企業教育訓練上,加入更多「正面積極」的思維模式而成為「提升式體驗學習」(這是EL前加了UP的緣故)。
我們用戲劇表演學到的經驗,在課堂上替每一位學員設計表演舞台。摒棄一對多的演講模式,讓學員在課堂這個虛擬的空間中,進行課程內容模擬操作。按照實際需求,每一種課程裡面最多有高達80%的動手時間在裡面。根據課後問卷顯示,動手實做課程跟演講型態課程相比,學習成效平均提高了至少12%。
提升式體驗學習(UPEL)效果比傳統訓練好的原因,在於它的訓練基礎並非依靠記憶,而是仰賴學習者的實際體驗。我在課程中增加「把概念運用在事件上」的實作方式,就是要幫助學習者腦裡的假設與假想具體化,我也叫這步驟是「實務演練」。按照腳本編排訓練方式,直接讓學習者下場參與模擬,當演練完之後,學習者對原先的學習概念將不會再是腦裡的想像。因為學習者實際經歷、體驗過,知道它的難易度與解決關鍵在哪裡,這就是我們提升式體驗學習(UP-EL)與其他學習方式的最大差異。
那麼學習創意呢?原理也是大同小異的。在這本書裡面,我們設計的方式並非僅僅「用眼」看這本書,更希望讀者能「動手」在看完後按照每章後面的方法練習一下。實做才是學習創意的開始,這一點都沒辦法偷吃步。
不過在練習創意之前,我希望讀者們將腳步放慢一點。就像蓋房子一樣,要先打好地基,等水泥乾了才能往上面繼續蓋。而還沒學過創意課的讀者,可能還不會攪拌水泥呢!所以請別一下子就翻到第四章以後去了。
我認為要學好創意,必經之路是心態上、知識上、能力上的三階段改造。前三章的改變、轉化、自覺正是給各位打地基用,這三章有助於心態上的改造,請務必先讀這些章節。我說改造而非改變,是因為這並不是要洗各位的腦,而是從各位已知的基礎向上堆砌、升級。就好比替讀者們的大腦換顆CPU、加兩條記憶體再把硬碟容量加大一樣,你會覺得輕鬆,可是你還是你。〈改變〉是必要的,因為世界不斷在改變。我演講中常提到,每個人都想有所改變,但是卻希望不改變現況就能改變自己,可惜那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。
從我來看,這十三種創意思考途徑分別是:
改變、轉化、自覺、混亂、溝通、分解、創造、意外、品牌、簡單、故事、行動、文化。
「人不可能用相同的方式,活出不一樣的自己」,如果不改變,就等著被淘汰吧。
是一種魔力,〈轉化〉是一種洞察事物的方法。
俗話說「思想決定行動,行動決定習慣,習慣決定品德,品德決定命運」,一個有〈自覺〉的人,他的行為體現出他的人格,他的人格也反映在行為之上。
〈混亂〉與出錯經常產生創意,適時的將錯誤轉化為獨特見解,就是好的創意。
〈溝通〉談到是如何將腦裡想的事有效率傳遞給對方,為了讓傳遞被接受,傳遞者要多下點功夫。
〈分解〉是最多人創新的方式,包括知名的上市櫃公司,都利用這巧妙的手法快速生成創意。分解能把別人的流程或功能拆解成小塊,再拿一些運用在自己身上的,只要多下功夫觀察,你會發現這一招非常好用。
〈組合〉是很有趣的一章,除了分享幾個有趣的組合應用案例外,大家一定要把書中SQTIC這套思考工具學起來,當你實在擠不出想法時,這工具能幫你度過難關。
〈意外〉是在講一個概念:每次的出錯是給自己一個跳出框架的機會,決定要不要跳出去,關鍵還是在於自己的想法。因此把握每次出錯,用正面積極的態度處理,你可以當作又是一次「出錯」,也可以把這次看成是「機會」。
我自己覺得〈品牌〉沒這麼複雜,好品牌應該是用實際行動展現,而非僅靠炫麗的外觀。
要讓創意變〈簡單〉,要從簡單中發展創意,有九個重要元素:時間、組織化、感動、強化功能、捨去、感染、明確的理由、差異化以及安全感。交錯、選擇性運用這九種元素與法則,可找出將複雜事物發展濃縮成簡單的方式。
〈文化〉是一把兩面刃,好好運用它,你就等於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世界。但是一旦用上了,同時會肩負文化所帶來的壓力。站在文化之前,你無法嘴上說一套實際做另一套,文化講求的誠信基準比什麼都高。一旦做出「背信」的事,消費者的懲罰會快得讓你措手不及。很多人會擔心文化會太死板、落伍,其實文化是不斷演進與變化的,會落伍的通常只有營運者的思維而已。創新本來就是打破規則,打破規則在外人眼中是有點離經叛道,創意者要學會忍受這些眼光。但問題並不是大家害怕承受眼光,而是多數人根本不願意去打破規則!我們可以試著讓自己慢慢培養出〈行動〉,只要從今天起,不要總是把自己與其他人相比,先超越自己就是大贏家。一天走一步,最後總是會有所改變的。
任何好的行銷都免不了要用上〈故事〉,但是真正好的行銷,並非創造故事,而是找到故事後「小題大作」。